山东:大力发展清洁能源装备、新能源汽车、氢能及储能等绿色低碳产业.jpg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文件指出: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20.5%;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升至13%左右,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达到90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8%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达到1.7亿千瓦左右。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80%以上。

在具体措施方面:

深入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优化调整产业结构

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壮大绿色低碳产业。大力发展清洁能源装备新能源汽车氢能及储能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产业,培育一批产业集群和龙头企业。

加快发展清洁低碳能源,深度调整能源结构

优先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推进海上风电基地建设,有序推进陆上风电开发展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建设试点大力推进工业厂房、商业楼宇、公共建筑等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建设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采煤沉陷区光伏发电基地和海上光伏基地。培育发展能源新技术新模式。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加快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积极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加快发展氢能全产业链,探索“风光+氢储能”技术路径,探索氢能在更多场景应用,建设全国氢能产业发展高地加快储能技术研究应用,扩大抽水蓄能、电化学储能商业化规模

积极推进低碳高效交通建设,加快形成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

推动构建以电气化铁路、节能环保船舶为主的中长途货运系统,以低排放车、新能源车为主的短途货运系统,持续降低交通运输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推广应用高效能、低排放的交通运输装备,积极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车船。大力发展绿色物流。加快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推进加氢站、充换电站等公共设施建设在机场、高铁站等基础设施大力推广绿色节能建筑和建筑光伏一体化。实施港口岸电改造。

加快重大革新技术研发,强化科技支撑能力

推动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应用。加强光电转换效率提升、风电核心部件、新型动力电池、磁悬浮动力装备、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等重点技术研发,开展新型节能和新能源材料、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等攻关,强化共性关键技术、应用开发技术、测试评价技术协同创新。利用胜利油田巨量埋存空间、完备集输设施和技术优势,加快推进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研发、示范和应用。

加快重点领域改革,完善政策支撑体系

强化政策支持。推行“绿色门槛”制度,对企业实施“差异化”支持政策。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覆盖范围,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税收优惠。建立完善差别化的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实施差别价格、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完善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和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用气、用电价格优惠政策。

完善交易平台建设。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对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行业控排企业实施严格的配额管控制度。完善省级能耗指标收储使用管理制度,发展市场化节能方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综合服务。